信件内容 | |||
流 水 号 | 20200420001 | 写信时间 | 2020/04/20 |
姓 名 | 翟薇 | 性 别 | 男 |
年 龄 | 32 | ||
标 题 | 确定人选原则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书记: 您好,有关2020年吉林大学管理岗位招聘进面原则我个人有些不赞同,想向您反映一下。 根据公告,此次确定人选原则见附件,但是此入选原则个人认为应在考试前就写在招聘公告里,而且对于第二点,个人有些异议,本人认为招聘进面名单应参照公务员进面方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为各个岗位要求不同,专业不同,所以竞争寻在不公平,望校方予以重视。
本人为应聘汽车管理学院管理岗位。 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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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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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领导批示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日前,我处收到“书记信箱”转办的具实名反映学校2020年度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相关情况的邮件。本次学校招聘方案确定的笔试通过原则有三个:1.个人笔试成绩大于等于120分;2.个人笔试成绩排名进入本次招聘管理人员总岗位数的3倍以内(含3倍);3.个人笔试成绩排名进入其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以内(含3倍)。该考生不满足第二个原则(总排名应为前123名),未通过笔试。 1.邮件中反映的在招聘公告中应明确笔试通过原则的情况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学校制定了《吉林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方案》,编制了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招聘启事(包括岗位条件、工作流程、聘用方式等),启动了招聘工作。学校在招聘方案中已明确了笔试通过原则,且自2018年以来,学校在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中一直沿用该原则。该原则在《关于公布吉林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拟进入专项能力测试环节人选及后续相关事宜的通知》中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2.邮件中提到的因各岗位要求不同、专业不同,应仅按上述第三个原则(本岗位排名)作为笔试通过原则情况 考虑到从整体上确保考生质量,实现优中选优,更加突出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学校管理人员从事的工作同质性强;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试卷相同等多方面因素,学校在确定笔试通过原则时,除了对考生有报考岗位的排名要求以外,对总排名也有要求。 此外,该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岗位要求为:1.中共党员;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水平、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4.身心健康,乐观向上。与其他岗位横向对比,该岗位的聘用条件较为宽松,也并没有该考生提及的可能影响公平的专业要求。 特此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0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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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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